化粪池的具体过程
污水首先由进水口排到第一格,将比重较大的固体物及寄生虫卵等物沉淀下来,开始初步的发酵分解。此时处理过的污水可分为三层:糊状粪皮、比较澄清的粪液、和固体状的粪渣。经过初步分解的粪液流入第二格,而漂浮在上面的粪皮和沉积在下面的粪渣则留在第一格继续发酵。在第二格中粪液继续发酵分解,虫卵继续下沉,病原体逐渐死亡,粪液得到进一步无害化,产生的粪皮和粪渣厚度比第一格显著减少。流入第三格的粪液一般已经腐熟,其中病菌和寄生虫卵已基本杀灭。第三格功能主要起暂时储存已基本无害的粪液作用。
化粪池做为过渡形式将长期存在,必须大力加强化粪池的管理工作,严格执行定期清掏制度。此外还需要定期用漂白粉消毒,以增强处理效果,改善出水细菌指标。
进出实测
化粪池出水水质、杂质去除率、处理效果的实测资料不如给水与排水处理设施的测试资料齐全。应在各地选择有代表性的类别建筑,在不同季节、同日不同时间对化粪池进、出水质、处理效果进行全面测试,且根据生活污水成分的变化进行定期测试,以丰富、完善设计资料,指导工程设计。
清掏周期
化粪池的清掏周期与粪便污水温度、气温、建筑物性质及排水水质、水量有关。设计清掏周期过短,则化粪池粪液浓度过高,与实际清掏周期差距过大,影响正常发酵和污水处理效果,甚至造成粪液漫溢,影响环境卫生。设计清掏周期过长,则化粪池容积过大,增加造价。《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J15-88)(以下简称《规范》)要求清掏周期为~12个月,实际设计中多取~9个月,而酸性发酵阶段的酸性发酵期为个月,酸性减退期为5个月左右。实践证明:清掏周期的取定,应兼顾污水处理效果、建设造价、管理三个方面因素清掏周期一般不宜少于12个月。上元门水厂宿舍区平房群共用化粪池,使用人数人,生活污水标准每人0L/d,污泥量每人0.4L/d,进入化粪池新鲜污泥含水率取95%,发酵后污泥含水率取90%,设计清掏周期选取12个月,经计算化粪池容积为21m。
停留时间
化粪池的停留时间是关系污水处理效果和化粪池容积与造价的重要指标。停留时间过短,则污水处理效果差;停留时间过长,又增加化粪池容积与造价,且布置困难。停留时间的取定,应兼顾污水处理效果与建设造价两方面因素因考虑到发酵产生气泡对沉淀要求的层流状态的影响,化粪池流线转折多对沉淀的不利影响,生活污水排放的瞬时变化大对进水流量均匀的影响,化粪池的停留时间应留有余地。《规范》要求:停留时间取12~24小时。实践证明:停留时间不宜少于12小时,以保证污水处理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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